1.如果长期持有一只股票,招商银行、宝钢股份、山东黄金、云南白药哪个好?

2.2023有色金属产业链股票一览

3.收藏的专业术语有哪些?

4.辩护角度谈虚拟货币的“价值”

如果长期持有一只股票,招商银行、宝钢股份、山东黄金、云南白药哪个好?

今天云南黄金多少钱一克_云南金价下跌了吗

相比之下招商银行更适合做长线。

山东黄金, 金价目前处于高位,增长空间不大

宝钢股份虽然是钢铁的老大,但我国整个钢铁市场并不十分集中,大大小小的钢铁公司有一万家左右,因此宝钢未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云南白药是支非常好的股票,公司经营和产品的前景都非常好,但目前股价个人认为有些偏高。

2023有色金属产业链股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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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在行业中引领潮流,具备更好的增长和回报潜力。投资中国龙头股可以获得稳定的收益,并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下面小编带来有色金属产业链股票,希望大家喜欢。

有色金属产业链股票有:

紫金矿业、赣锋锂业、洛阳钼业、华友钴业、山东黄金、北方稀土、天齐锂业、江西铜业、中国铝业、南山铝业、合盛硅业、中金黄金、西部矿业、盛和资源、驰宏锌锗、铜陵有色、云铝股份、厦门钨业、寒锐钴业、云南铜业、赤峰黄金、锡业股份、银泰黄金、盛屯矿业、神火股份、金钼股份、攀钢钒钛、五矿稀土。

矿业板块龙头股

矿业股票有:中国铝业、山东黄金、中金黄金、驰宏锌锗、宝钛股份、宏达股份、厦门钨业、吉恩镍业、中金岭南、云南铜业、江西铜业、株冶集团、铜陵有色、兰州铝业、云铝股份、锡业股份,西部矿业等

1、云天化:公司是中国目前最大的磷矿采选企业,生产规模全国第一;公司磷复肥板块产品经营规模接近1000万吨,其中磷复肥产能760万吨,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子公司天宁矿业拥有五个磷矿的采矿权,拥有磷矿资源储备8844万吨,每年可开采磷矿365万吨;17年磷酸一铵销量105.28万吨,磷酸二铵销量335.13万吨,磷矿采选收入6.73亿元,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收入93.83亿元,合计营收占比18.23%.。

2、全新好:2013年1月份,公司收购董事长练卫飞名下钽铌矿宏桥矿业。

3、藏格:金谷源持续推进矿区勘探、基建,挖掘与主营相关的产品及以往占贸易结构主要部分的产品的贸易业务,公司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融资来保障金矿及其他矿业的勘探工作。

4、华友钴业:公司2015年10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拟在深圳前海新设立公司,其中盛屯矿业持股70%,华友钴业持股30%。

5、当升科技:公告显示,金川集团是以矿业和金属为主业,采、选、冶、化、深加工联合配套,工贸并举,产融结合的跨国集团,并拥有规模较大的镍、铜、钴矿产资源。

6、中国化学:2019年2月1日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与俄罗斯纳霍德卡矿业化肥公司签署俄罗斯NFP日产5400吨天然气制甲醇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46个月,合同总额14.7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99.1亿元。

黄金股票龙头股票有哪些

豫光金铅:黄金概念龙头。豫光金铅近7个交易日,期间整体上涨2.03%,最高价为5.62元,最低价为5.94元,总成交量1.01亿手。2022年来下跌-2.37%。(2014年,公司计划完成电解铅40万吨,黄金6500公斤,白银890吨,硫酸47.25万吨,铜5万吨)。2020年ROE为8.73%,净利3.13亿、同比增长44.41%。

新安股份:黄金概念龙头。豫光金铅近7个交易日,期间整体上涨2.03%,最高价为5.62元,最低价为5.94元,总成交量1.01亿手。2022年来下跌-2.37%。净利5.85亿、同比增长26.85%,截至2022年02月06日市值为177.35亿。

ST西源:黄金概念龙头。豫光金铅近7个交易日,期间整体上涨2.03%,最高价为5.62元,最低价为5.94元,总成交量1.01亿手。2022年来下跌-2.37%。2020年ROE为-79.44%。

黄金概念股票其他的还有:

云鼎科技:近5个交易日,云鼎科技期间整体上涨9.36%,最高价为8.58元,最低价为6.84元,总市值上涨了3.68亿。

_ST金洲:在近5个交易日中,ST金洲有3天下跌,期间整体下跌4.91%。和5个交易日前相比,ST金洲的市值下跌了1.7亿元,下跌了4.91%。

盛达资源:回顾近5个交易日,盛达资源有2天上涨。期间整体上涨3.14%,最高价为13.76元,最低价为13.1元,总成交量3642.63万手。

扩展资料:

黄金(Gold)是化学元素金(Au)的单质形式,是一种软的,金**的,抗腐蚀的贵金属。金是较稀有、较珍贵和极被人看重的金属之一。

国际上一般黄金都是以盎司为单位,中国古代是以"两"作为黄金单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金属。不仅是用于储备和投资的特殊通货,同时又是首饰业、电子业、现代通讯、航天航空业等部门的重要材料。

黄金的化学符号为Au,金融上的英文代码是XAU或者是GOLD。Au的名称来自一个罗马神话中的黎明女神欧若拉(Aurora)的一个故事,意为闪耀的黎明。

首先黄金投资主要分为实物黄金、黄金T+D、纸黄金、现货黄金、国际现货黄金(俗称伦敦金)、期货黄金、黄金预付款、民生金,这8种比较流行的黄金投资形式。

实物黄金,通过买卖金条,金饰等买卖实质物品上的黄金。实物金:以1:1的形式,即多少货币购买多少黄金保值,只能买涨,不能买跌,投资额大,手续和费用复杂。难在辨别真假,成色。

黄金T+D:以杠杆比例1:5.交易分三个时间段,双向买卖,采用的是撮合式的交易,无点差,缺点是交易不活跃,有溢价产生,可以选择银行,优点是银行提供,缺点是银行手续费高的离谱。

纸黄金:纸黄金是国内中、工、建行特有的业务。纸黄金是黄金的纸上交易,投资者的买卖交易记录只在个人预先开立的"黄金存折账户"上体现,而不涉及实物金的提取。

盈利模式即通过低买高卖,获取差价利润。纸黄金实际上是通过投机交易获利,而不是对黄金实物投资。优点是银行提供,缺点是没有杠杆,费用过高

现货黄金:国内手续费标准为万分之7左右,采用24小时不间断交易,时间及价格与国际金价市场接轨,T+0交易模式,双向操作可买涨买跌,杠杆比例比较低是1:12.5,是国内唯一采用做市商制度的投资品种,可提取黄金实物。

国际现货黄金:俗称伦敦金,现货黄金也称炒伦敦金或者国际金以杠杆比例更新为400倍,2013年开设FXCM环球金汇的杠杆黄金最高是400,外汇也是最高400,且无时间限制,网上交易,T+0交易形式,周一至周五24小时连续交易,双向买涨买跌的形式。黄金代码是XAU_USD或者是GOLD,可以模拟学习模拟杠杆默认200倍

期货黄金:是指以国际黄金市场未来某时点的黄金价格为交易标的的期货合约,投资人买卖黄金期货的盈亏,是由进场到出场两个时间的金价价差来衡量,契约到期后则是实物交割。

黄金预付款:黄金预付款业务又称黄金延期业务,是比较主流的国内黄金投资方式。比如北方金银业推出的黄金预付款业务,采用25倍或者50倍的杠杆,只需要支付2%或者4%的预付款即可实现黄金标的合约的买卖,通过电子商务系统进行开仓平仓的交割,实现获取差价的目的。

民生金:"民生金"是"民生金积存计划业务"的简称,是指中国民生银行为境内个人客户提供的以人民币为交易结算货币的可实现实物黄金提现的黄金投资业务。客户可以根据黄金价格的波动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或预约提取现货。优点是银行提供,可以提取实物黄金,享受金生金收益还有金价上涨带来的利润。

有色金属龙头股有哪些?

有色金属板块龙头股:中国铝业、山东黄金、中金黄金、驰宏锌锗、宝钛股份、宏达股份、厦门钨业、吉恩镍业、中金岭南、云南铜业、江西铜业、株冶集团、铜陵有色、兰州铝业、云铝股份、锡业股份等。

有色金属:以两市有色金属矿产开采、冶炼、加工为主营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为板块成员。板块指数以流通股本加权的方式构造。

有色金属概念一共有53家上市公司,其中25家有色金属概念上市公司在上证交易所交易,另外28家有色金属概念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交易。

有色板块龙头股票有哪些

1、寒锐钴业300618:

南京寒锐钴业有限公司创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经过十三年的跨越式发展,成长为如今拥有三个实业公司、一个国际贸易公司,员工500多名,年销售额12亿元,总产能为3500吨钴冶炼规模、2000吨钴粉生产规模、6000吨电解铜和10000吨硫酸,涵盖钴铜矿开采、冶炼、电解铜、电解镍、钴粉及其他钴基粉体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跨国企业。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拥有的刚果迈特矿业有限公司(MetalMinesSPRL)和江苏润捷新材料有限公司构成了寒锐企业跨国经营的实体。

2、华友钴业60379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05月22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雪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钴、镍、铜氧化物等。

2019年浙江高新企业百强榜排名第29位。

3、赤峰黄金600988: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06月2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吕晓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黄金矿产品销售等。

4、五矿稀土000831: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稀土”或“公司”)(股票代码:000831)原名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21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9.8亿股,其中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35亿股,占总股本的23.98%。

5、赣锋锂业002460:

赣锋锂业,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凭许可证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主营业务:深加工锂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收藏的专业术语有哪些?

收藏要看收藏什么,不同品种有不同的专业术语。

币市术语之一

1、盎司:国际通用的金银币重量名称一盎司为31.1035克。我国金银币多用盎避开计量有时也用克来表示。

2、升水金银币在销售时,其本金本银部分是按国际价为准确定的,而加工费和利润部分称为升水。

3、证书:金银币为一个国家的法定货币,其中纪念性金银币均配有发行机关***签名的质量信用证书。非纪念性金银币有时也配有证书,作为质量保证。

4、国号:国家的名称。一个国家发行法定金银币和其他金属币一般均标本国国号这是法定货币的主要特征之一,而纸币则用发行银行的行名。

5、成色:金无足赤,黄金没有绝对的足金,总是有些其他成分。因此用成色表示黄金的纯度。国际通用两种标法,一为百分比(91.6%、99.9% 等,一为K标法(18K、21K等金银币一般由百分比表示。

6、发行量:各国纪念性金银币,无论是套是枚,都有固定的发行数量公布的发行量是限定的,不能随意变理这是金银币的发行信用。而非纪念性金银币发行量不限一般是以年终统计的销售量为发行量并予以公布。

7、面额(面值):国家发行的现代金银币均为法定货币,但其面额只是法定货币象征性的符号,并不是与黄金与白银等值的面值,面值和实际价格脱钩。现代金银币由于所用金银料是随国际价格而浮动,所以金银币的价格是黄金白银的国际浮动价加上加工费和利润长水计算。也有的国家金银币是按面额而等值流通,但极为少见,如日本皇即位金币即按面额等值流通可以兑现。

8、直径:这是国家发行金银币需规范的一个重要数据,不仅是生产铸造时计算成色、重 量不可缺少的、也是钱币发行规范化的重要依据,以保持货币形制的一致性及信用性。

9、纪念币:是一个国家为纪念国际或本国的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杰出人物、 名胜古迹、珍稀动植物、体育赛事等而发行的法定货币,它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质量一般为精制,限量发行。

10、普制币:在国际金银币市场上有两种解释,一是投资金银币;一是指金银币的质量标准,即非精制币。

11、法定货币: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中央银行或取得发行 权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货币称为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各种金属硬币等。

12、贵金属币:由黄金、白银、铂、钯等贵金属材料所铸造的国家法定货币。

13、投资币:投资币是金银币的一个大类,金银币在国际上一般分为纪念性金银币和投资性金银币:纪念性金银币一般有明确的主题内容,限量发行,质量为精制,价格较贵;而投资性的金银币,不一定有明确的主题内容, 一般采用代表一个国家象征图案即可,每年可不换图案,发行量不限,质量为普通质量,价格 是国际贵金属价略加较低的升水,可自由买卖,随时向指定银行或金店兑现。

14、流通纪念币:为了纪念国际或本国的政治、历史、文化、体育等方面重大事件或杰出历史人物或珍惜动植物等,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普通金属(铜、镍等)纪念硬币。这种纪念币可按其实际面额进入流通领域。流通纪念币多数被用于收藏。

15、彩色金银币:是在金银币的一面采用特殊工艺印制上彩色图案,从而增加艺术效果的一种金银币,在技术上其色彩要能耐磨、耐腐蚀、长久保持鲜亮。

16、双色币:是随着现代造币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个新币种。一般一枚币采用两种不同颜色金属,分内外圈压铸而成,如铜芯镍外圈、铜芯铝外圈、金芯银外圈等。

17、银币局部镶金镀金:是指在银币的局部镶嵌上金属的图案,或在局部图案镀上一层纯金,在技术上做到耐磨、不掉色、增加其艺术色彩,但其本质仍是银币。

18、喷砂:金银币铸造技术术语。即在金银币的生产模具上用各种大小不同型号的金属砂粒,将图案部分喷成极为细致的磨砂面,在生产金银币时,图案部分即出现一层漂亮的银色,增加了立体感和层次感。 

19、镜面:金银币表面的平整度和光洁度,即称之为金银币的镜面。越是精制质量的金银币,其镜面的平整度和光洁度越高。在技术处理上即对生产模具的平面部分和坯饼的表面都要进行严格抛光处理,以便生产出高精度的镜面效果。

20、齿数:生产硬币和金银币时,为便于在压印中减少金属流动性的阻力,在模具模圈中刻出各种槽形,生产时在币的成品边部形成齿形,其齿距与齿数由造币厂确定。

21、 毛刺:金银币质量标准技术术语。铸造金银币或硬币,其币面的外缘出现金属的余屑称为毛刺,毛刺越多,其质量标准越低。

币市术语之二

1、主题:金银币正、背币面一般均由图案和文字组成,而图案都要表现一个特定的内容和思想,这就是图案的主题。

2、图案:钱币币面所表现的图形和文字。从古至今,国内外一般钱币上都铸有图形和文字。

3、立体感:金银币的图案一般采用浮雕加以表现,而浮雕的主要技术是要求在限定的高度内(不能超过币的边高),表现出图案的立体感。这种给人以视觉的立体真实感,称之为立体感。立体感的好坏标志硬币浮雕艺术的高低。

4、层次感:金银币图案浮雕刻技术,不仅要求有立体感,还要表示出图案的主次,远近、大小、前后等透视关系。在雕刻上要进行变形和压缩,但要符合礼觉的合理性,称之为浮雕的层次感。

5、技术规格:金银币在生产铸造时,都要有明确的技术规格要求,包括币的形状、重量、含金(银)量、成色、直径(或者长宽尺寸)、面额、精制或者普制质量等,统称为技术规格。

6、铸造量:是一种金币或银币的实际生产量,可以是阶段的,也可以是累计的,但铸造量不会超过一种金币或银币法定的发行量。

7、国际黄金价格:国际黄金价每天是浮动的,一般以伦敦金市为标准,有开盘价、中间价和收盘价,其他还有纽约、苏黎士、香港等地区的金市价格,我国多彩用伦敦每日收盘价作为我国金银币出口的计价价格。

8、后期市场:指国家发行一种金银币,发行期过后,民间或经营机构再对其试行交易的一种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交易价格可能升高也可能降低。

9、精制币与普制币:金银币在质量上分为精制币和普制币两种。精制币在铸造工艺上和流程上,要比普制币精细、复杂;精制币在质量和镜面平整度、光洁等方面要高于普制币;精制币在价格上要高于普制币;精制币的发行量少于普制币;纪念币一般为精制币,投资币一般为普制币。

币市术语之三

1.散户:指用小额资金买卖金银币的投资者。

2.庄家:指能影响某一金银币行情的大户投资者。通常是占有50%以上的发行量,有时庄家控量不一定百分之伍拾,看各品种而定,一般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即可控盘。3.主力:指影响许多金银币,甚至大盘走势的投资者。通常有庄家和炒家。

4.基本面: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国家宏观经济运作态势,另一个是金银币的背景。

5.政策面:指中国金币总公司对金银币市场的具体政策、国家政策及中国人民政策,如金银币市场交易规则、发行量扩大等。

6.市场面:指市场供求状况、市场品种结构以及投资者机构。

7.技术面:指反映币价变化的技术指标、走势形态及K线组合等。

8.心理面:指揭示投资者因币价涨跌而引起的心理变化。

9.一级市场:指中国金币总公司通过委托、拍卖等方式发行金银币的市场。

10.二级市场:指已发行上市的金银币进行买卖流通的市场。

11.多头市场(强势市场):指币价长期保持上涨趋势的市场,其变动特征为一连串的大涨小跌。

12、空头市场(弱势市场):指币价长期呈现下跌趋势的市场,其变动特征为一连串的大跌小涨。

13.牛市:行情看涨,前景向好,交易活跃,叫牛市。

14.熊市:行情看跌,前景暗淡,交易沉闷,叫熊市。

15.多头:指因预计币价将会上涨而买进金银币的投资者。

16.空头:指因预计币价将会下跌而卖出金银币的投资者。

17.死多头:指总是看好币市,手里一直拿着金银币即使是被套得秀深,也对币市充满信心的投资者。

18.死空头:指总是认为币市行情不好,即使币市形势向好,市价不断上涨,也始终不敢持有币品的投资者。

19.挂牌:指币商、庄家等收购币品而挂出的牌子。

20.摘牌:指币商、庄家等撤(摘)掉原先收购时挂出的牌子。

21.利好消息:有利于市价上涨的消息。

22.利空消息:不利于市价上涨的消息。

23.看多:指投资者看好大盘或个币行情的未来。

24.看空:指投资者看坏大盘或个币行情的未来。

25.做多:指投资者因看多而买进币品。

26.做空:指投资者因看空而卖出币品。

27.多翻空:指原来做多的投资者确信币价已涨到顶峰,因而大批卖出手中币品成为空头。此现象为多翻空。

28.空翻多:指原来做空的投资者确信币价已跌到尽头,于是大量买进币品成为尽头,于是大量买进币品成为多并没有。这种现象为空翻多。

29.轧空(逼空):空头卖出币品后,币价不但不跌,反而大幅上涨,被近强行补回币品,促使币价再度上涨。这种情况称为轧空(逼空),也叫轧空(逼空)行情。

30.踏空:币价上涨,而原来抛出币品的投资者,因某种因素没有及时买进,这种现象为踏空。

31.纪念币和纪念章的区别:金银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具有国家法定货币的权威性,每枚币都印有象征国家货币的面值,并带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签字的证书。纯金银纪念章也是纯金银质地,做成和纪念币一样的图案形状,并配有限量发行证书,但也不是国家的货币,也只是一种工艺品,不能刻有面值,这是纪念币和纪念章的最主要区别。

32.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一、材质不同,普通纪念币包括贵金属纪念币和纪念钞,材质是用于印刷钞标的纸张或铸造普通硬币的金属,贵金属纪念币包括金币、银币和铂、钯等贵金属或合金铸造的纪念币。材质是金银等贵金属。二、是面额代表的意义不同,普通纪念币的面额表明其法定价值;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是象征性的货币符号,并不表明其真实价值。三、是流通性不同。普通纪念币发行后,可与其他流通人民币等值流通,其面额记入市场现金流通量,成为货币供应量的一部分;贵金属纪念币不能流通,其面额不记入市场现金流通量。

币市术语之四

1、举牌:拿着一价格牌在卢工走一圈。如果散户想卖出,可能不如挂牌子方便。但也表示有庄家在运作,是主力实力的展示、主力信心的显示,一种多方轧空空方的手法。有时也是主力的烟雾弹。

2、多杀多:指一些原来认为币价要上涨,抢着买进,然而币价未能如期上涨时,又竞相卖出,促使币价大幅下跌的投资行为。多杀多对市场和投资者伤害较大。

3、跳水:指币价突然迅速下滑,且幅度很大的一种盘面现象。

4、诱多:指主力、庄家有意制造币价上涨的假象,诱使投资者卖出,结果币价不涨反跌,让跟进做多的投资者套牢的一种市场行为。

5、诱空:指主力、庄家有意制造币价下跌的假象,诱使投资者卖出,结果股价不跌反涨,让卖出的投资者踏空的一种市场行为。

6、斩仓(割肉、停损)在买入币品后,①币价下跌,投资者为避免损失扩大而低价卖出币品,②为需资金周转而低价卖出币品。这种投资行为叫做斩仓,又称割肉、停损。

7、停损点(止损点)当币品下跌到某一幅度或某一价值时,投资者必须将币品卖出。这一预先设置的下跌幅度或价位,称为停损点。如某币品现在价位是500元,某投资者买进该币停损点为9%,那么该币下跌到455-500时就必须卖出。

8、对敲(对倒):指庄家在多家营业部对同一币品,同时进行买进和卖出的报价交易,以达到下跌操纵币价的目的。这种行为称作对敲。

9、护盘:指主力在市场低迷时买进币品,带动中、小投资者跟进,以刺激币价上涨的一种操作手法。

10、洗盘:指主务、庄家为了减轻往上拉抬的压力,先在某一个区域压低币价,迫使意志不坚定者抛出币品,从而达到夯实币价目的的一种操作手法。

11、哄抬:就是用不正当的方法和手段,将币价往上拉升。

12、坐轿:指预期币价将会大涨,或者知道有庄家在炒作而先期买进币品,让别人去抬高币价,等币价大涨后卖出币品,轻松赚大钱的一种市场行为。

13、抬轿:指认为币价上升空间很大买进币品,但实际上只是给先期买进币品获利者提供了兑现机会,而最终没有赚到钱,甚至被套的一种市场行为。

14、追涨:当币价开始上涨时买进币品,叫做追涨。

15、杀跌:当币价开始下跌时卖出币品,叫做杀跌。

16、持仓量:指投资者现在手中所持有的币品市值(金额)占投资总金额的比例。

17、满仓:指投资者将资金全部买了币品而手中已无现金。

18、空仓:指投资者将所持有的币品全部抛出而手中已无币品。

19、清仓:指在币市形势看坏时,投资者将币品全部卖出来规避风险。

20、建仓:指投资者判断币价将要上涨而买进币品。

21、减磅:指在币市形势看坏时,投资者卖出一部分币品来规避风险。

22、补仓:指在币价上涨到高位时买进币品的投资者,后来又在该币跌到相对低位时再次买进。

23、爆仓:通常是在透支投资后,亏损额超过了自有资金。

币市术语之五

1.回档:指多头市场中币价的短暂下跌。

2.反弹:指空头市场中币价的短暂上涨。

3.反转:指涨势转变为跌势或由跌势转变为涨势。

4.多头陷阱:币价上涨,突破强阻力区,形成一种“向上趋势”,但之后不久,币价就出现了大幅下跌,结果使高位跟进的投资者严重被套。这种向上假突破称为多头陷阱。

5.空头陷阱:币价下跌,跌破强支撑区,形成一种“向下趋势”,但之后不久,币价就出现了大幅上涨,结果使低位抛出的投资者失去了赚大钱的机会。这种向下假突破称为空头陷阱。

6.套牢:指投资者买进币品后因币品价格下跌造成帐面上亏损的一种现象。

7.解套:币价回升到买进价的附近,将币品卖出,收回资金,称之为解套。

8.盘整:指币市上经常会出现币价徘徊缓滞的局面,在一定时期内既上不去,也下不来。

9.盘坚:币价缓慢上涨。

10.盘软:币价缓慢下跌。

11.盘档:指投资者不积极买卖,多采取观望态度,使当天币价的变动幅度很小。

12.吊空:投资者做空头,卖出币品后,但币品价格当天并未下跌,反而有所上涨,只得高价赔买回,这就是吊空。

13.开盘价:开盘是指某种币品在市场每天的第一笔交易,第一笔交易的成交价为当日开盘价。

14.收盘价:是指某币品在市场一天交易活动结束前最后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格。

15.最高价:是指某种币品当日交易中最高成交价格。

16.最低价:是指某种币品当日交易中最低成交价格。

17.抢帽子:是币市上的一种投机性行为。在币市上,投机者当天先低价购进预计币价要上涨的币品,然后待币价上涨到某一价位时,当天或一段时间后再卖出所买进的币品,以获取差额利润,或者在当天先卖出手中持有的预计要下跌的币品,然后待币价下跌到某一价位时,再以低价买进所卖出的币品,从而获取差额利润。

18.涨跌:以每天的收盘价与前一天的收盘价相比较,来决定币品价格是涨是跌。

19.整理:是指币价经过一段急剧上涨或下跌后,开始小幅波动,进入稳定变动阶段。这种现象称为整理。整理是下一次大变动的准备阶段。

20.打压:打是用非常手法,将币价大幅度压低。通常主力资金(庄家、炒家等)在打压之后便大量买进以取暴利。

辩护角度谈虚拟货币的“价值”

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一直对虚拟货币持高压态度,且政策层层加码。2013年五部委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否定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将其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到2017年,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虚拟货币ICO;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将追究相关境内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随后国内的交易平台或暂停中国境内新用户的注册并清退存量用户,或直接永久关掉了交易服务。

至此,笔者也认为,目前虚拟货币在国内已经终结。但与之相关的案件未来一段时间仍将高发。在相关案件的刑事辩护工作中,我们始终无法绕开虚拟货币“价值”的认定问题,往往需要对涉案的虚拟货币的“价值”进行举证及对其价格鉴定进行质证等工作。

下面我们以比特币为例,谈谈我们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明其“价值”来源的一些思路。

1 价值来源——“共识”和“信任”

我们的货币 历史 ,经历了实物货币到纸币,再到记账货币的变迁。何为记账货币?就是以数字记录方式确定归属和转移的货币,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生活中早已习惯脱离实体钱包,只使用手机扫码支付,这种便利正是来源于记账货币的充分应用,我们之间的相互转账只是在彼此银行账户的数字上做加减法,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双方记账过程。而这个记账的权利掌握在国家手中,由各个银行、三方支付机构和央行负责,央行拥有整个国家大账本的记账权,即“中心化记账”的方式,而我们之所以认为纸币及这些“手机中的数字”具备“价值”,是我们基于对国家的“信任”,是国家在这些“数字”背后的信用背书让我们达成了它们具备“价值”的“共识”。

同样,黄金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我们已经达成了其作为货币交换一般等价物的“信任”;钻石的价值,也同样是人们对其稀缺性及其背后的某种象征意义的达成“共识“”。所以, 价值的本质,其实是人们对特定物价值的“共识”和“信任”, 如果人们不对一个事物达成有“价值”的“共识”,那么很多我们认为“值钱”的事物,其实根本没那么“值钱”(包括钻石和国家发行的纸币)。

但纸币天然存在一个问题,无论是当年密西西比泡沫时期的法国政府,还是次贷危机和新冠期间的美国政府,都会出现无节制超发货币的现象,货币超发及经济危机往往引发通货膨胀,纸币大幅贬值。纸币之所以贬值,也正是人们对于政府发行货币的“信任”在大幅降低,而对于的黄金等物品“价值”的“共识”提升,进而金价上涨。虚拟货币鼻祖比特币诞生于2008年次贷危机后期的美国,在此背景下,针对主权货币的通胀问题,其被设计成“去中心化”和“总量恒定”等特性。

随着人们基于对这种“去中心化”虚拟货币达成“共识”,产生“信任”,虚拟货币才产生了“价值”。并随着达成“共识”、“信任”其“价值”的人越来越多,它们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以比特币为例,2009 年1月,中本聪挖出第一枚比特市时,市场对此新生事物非常陌生,无法形成对其“价值”的“共识”,所以,此时比特币的价格为0美元。2010年5月22日,美国人拉兹罗首次用10000个比特币购买了25美元的披萨(首次比特币交易,拉兹罗也是首次使用显卡挖矿的人),那么它的价值变成了0.0025美元。2013年4月,塞浦路斯发生经济危机,当地居民不信任迅速贬值的塞浦路斯镑货币,而纷纷抢购比特币,导致比特币价格飙涨8.8倍。当2013年11月比特币达到8000人民币阶段高点的时候,中国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发布,严重打击了人们对其的“信任”,比特币价格随之大幅下跌,同样在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破产,冲击了人们对比特币的“信任”,让其价格跌入熊市……此外,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和最长链机制保证了比特币不可篡改,且每一枚币都可以追溯诞生及交易的 历史 ,具备不可伪造的特征。这些特征也增加了人们对其“价值”的”共识”。

所以,虚拟货币是基于人们对达成“共识”、形成“信任”的程度,而产生了其价值,并基于“信任”的程度大小,而直接影响其价格。

2 价值来源——“获取成本”

虚拟货币有两种获取发生——“挖矿”和“交易”。

先说说“挖矿”,以比特币为例,其原始产生就是由“矿工”、“挖矿”生成。“矿工”可以由身处全世界任何地点的任何人担任,“挖矿”是指“矿工”借助计算机算力,通过复杂的数学运算,求得方程式的特定解的过程,第一个求得特解的“矿工”能够获得新增“账本”的记账权,从而得到特定数量的比特币奖励。计算这个特定解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运算,同时比特币在设计之初就被制定了一套规则,算力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调整一次,这意味着挖矿的难度也在上升,也让成本(主要是显卡等硬件)大幅提高。

同时,随着挖矿所需要的算力提高,挖矿难度增大,个人能挖到比特币的概率越来越小,也就逐渐发展出规模化的矿场,也就是聚合n多台矿机的算力一起挖矿,挖矿从个人挖矿转变为矿场或矿池,一个矿场的成本有:建设成本、设备成本、维护成本(包括店里成本和人工成本)、网络成本等。

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那么虚拟货币的挖矿过程,同样投入了具体的(劳动力)“成本”,并且这个“成本”可以量化为具体的(虚拟货币)商品价格。早在比特币诞生的2009年,一个叫“新自由标准”的用户,就在比特币早期论坛上提成通“生产成本”计算比特币价格的方法。他认为一枚比特币的价值计算方法应为:计算机运行一年所需要的平均电量是 1331.5 千瓦/时,乘以上年度美国居民平均用电成本0.1136美元,除以112个月,除以过去30天里生产的比特币数量,最后的结果除以1美元,得出1美元=1309.03比特币的定价结论。

至于“交易”的获取方式,无论是直接使用法币交易,还是使用法币兑换虚拟货币后再进行交易的方式,只要最终能够与法币达成某种“汇率”的自由兑换,它背后自然存在确定的价值。

如我们在 《谈虚拟币案件的辩护要点》 文中所述,实务中我们需要区分非主流货币中的特殊币种,通常所称的类主流币(山寨币),他们在技术模式上与主流币有很多雷同的地方,有自己的真实项目、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按照其白皮书的规划执行,常见的山寨币有EOS、BTM。针对这类涉案虚拟币。在实际辩护中,我们应当重点证明这些 虚拟币符合流通性,与主流币或者法定货币能够自由兑换的特征 。

我们前年承办的浙江某虚拟币案,工作重点就是放在搜集其在境外某交易平台能与比特币自由兑换的证据材料,即证明该类非主流“山寨币”可以与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虚拟货币进行交易,最终能够变现成法币的特征,证明其具有财产属性。

此外,如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虚拟币,一般属于空气币和传销币。空气币,顾名思义,就是在实际发展中,没有任何产品或业务落地,单纯发币圈钱跑路而已,如已经跑路的英雄链、超级明星、太空链等等。传销币,则是打着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货币,如此前轰动一时的深圳普洱币等,我们也在 《谈虚拟币传销案件的辩护要点》 一文对传销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

由于区块链的“新 科技 ”外衣,加之其虚拟属性,导致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对其价值真实性的判断存在严重误区。我们认为,比特币为代表的主流虚拟货币去中心化,没有发行政府及权威机构做信用背书,且交易价格波动巨大,并不具备货币属性也不宜作为货币使用。但其本质上仍属于一种特殊商品,应定性为一种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这不仅于民法层面拥有充分的物权理论支撑,同时也能被进一步解释为《刑法》第92条所规定的“财产”,所以,针对该类型的网络,从鱼龙混杂的“币”中,区分出主流虚拟币以及可以流通的“山寨币”,是对抗指控的有力辩点。

3 价值来源——司法认定

1、十部委《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改变了主动民事判决中“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向,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定虽受政策影响大,但尚不明确。

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则彻底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随后内蒙古、云南、安徽等省份及相关机构,先后发布了12条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政策,这也同时改变了很多民事判决对“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

此前,北京海淀法院在王铁亮诉火币网一案判决中认为,并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当事人进行比特币的投资和交易,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双方缔结的 合同有效 ,虚拟币交易合同 不属于合同无效 的法定情形。

2018年10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在陈国贵与浙江亿邦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判决中也认为:我国法律、行政法规 并未禁止 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 未禁止 买特币“挖矿机”。故原告陈某主张买特币矿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 合同合法有效 。且而交易中的买家不属于消费者,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不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十部委《通知》发布后,多地法院的案例开始基于“公序良俗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如北京东城法院在“勤某公司诉云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中认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挖矿”本质上属于追求虚拟商品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从行为效力上看,“挖矿”活动电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多台“矿机”日均耗电量极大,且生产交易环节威胁国家金融安全, 社会 稳定衍生风险突出,已经成为一种投机性工具, 与《民法典》“绿色原则”精神相悖,属于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合同 ;从责任负担上看,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因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相关损失后果亦应由各方自担 。

同时各地法院关于虚拟货币的认定也并不明确。

在(2018)浙11民终263号丁建强、陈映光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因本案的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当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认定因案涉合同无效。

2020年5月《民法典》颁布后,多地法院一改先前对于虚拟货币不予保护的态度,基于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要求,很多法院都采取认定虚拟货币合同有效的司法裁判。如2021年5月济南中院在(2021)鲁01民终3796号中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予以认可。在该案中,法院认为所设虚拟货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备了权利客体的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涉案的公民的合法虚拟货币财产权益依法给予法律保护。

虽然主流裁判规则如此,但综合全国近几年的判决来看,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合同是否有效的裁判标准并不统一。笔者认为,正是近年来国家对于虚拟货币投资一直持严厉态度,并频繁升级的监管政策,司法裁判才会短期内做出截然不同的判例,更把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告,未来人民法院对虚拟货币纠纷案件也会更多的减少虚拟货币财产保护,需要公民自担风险。

2、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在司法实务中,虽然刑事领域对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仍存争议,但早在2017年七部委《公告》发布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浙10刑终1043号判决中即有认定:被害人金某付出对价后得到比特币,不仅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也代表着被害人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财产,应当受刑法保护。因此被告人通过互联网窃取了被害人的比特币后,再将其售出所得款项计人民币20余万元到了其个人的银行帐户,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20)粤0304刑初2号判决认为,以太币在中国境内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个,但其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其所有者能够对持有的货币进行管理、通过特定方式进行支付、转移且能够使用货币公开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2013 年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所以被害人的账户信息变动详情可由代币交易平台出具证明。除此之外,刑事案件处理中还存在以当地物价局出具的比特币《价格鉴定结论书》为其价值依据,如“武宏恩盗窃案” (2016)浙10刑1043号,及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虚拟货币价格证明,如“胡志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东刑初字第1252号。

所以在众多刑事判例中,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具备“价值”,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本文作者|郑夏律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硕士,,曾任职检察院、政府办等部门。先后获无锡优秀专业律师(刑辩类)、无锡市名优律师培养对象(优秀骨干律师)、无锡优秀律师团队(2016、2018、2020)、无锡律协优秀个人会员(2018、2021)、首届华东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无锡优秀专业案例、江苏产业人才培训优秀讲师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