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地方储备油价多少-北仑私油
1.国家为什么要更加注重粮食品质和质量安全
2.稻谷 大米 去哪里 检验
3.猪肉跌破14元,有地区鞭炮解禁,油价恐再上涨,什么情况?
国家为什么要更加注重粮食品质和质量安全
人民吃饱了国家才可能稳定。
试论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及对策
安康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次禹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安全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我国是世界拥有13多亿人口的大国,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的制约日益增长,而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及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改善,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粮食供给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因此,我国粮食安全问题,不仅是立足我国国情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对我国粮食安全问题探讨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一、粮食安全的内涵
联合国国际粮农组织1974年11月于罗马第一次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上第一次提出“粮食安全”问题。1983年4月,国际粮农组织总干事爱德华.萨乌马提出了粮食安全的新概念。即:粮食安全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都能买得到又能买起人们所需要的基本食品。1996年11月,第二次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对粮食安全概念做出了第三次表述:让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享受充足的粮食,过上健康、富有朝气的生活。从上可见,粮食安全的内涵是不断发展的,由数量安全到质量安全,由国家粮食安全到家庭粮食安全,由营养安全深化到可持续安全。20余年以来,这个概念一定处于调整之中,但是最基本的内容仍是保证全世界的人都有权利得到起码的营养。这种解释是指“所有人在任何是时候都能获得足够安全和富有营养的粮食。包括要作到确保可供、获得、利用和稳定等方面都没有风险”。
(一)粮食安全含义
它包括三个含义:一是保障粮食供给的数量与质量,即不仅要供应足够的粮食,还要保证所供应的粮食安全、卫生,满足人们生存和健康的基本需要;二是保障粮食供应的稳定性与长期性,即保障粮食供应在任何时候都是充足、卫生的,满足人们的长期需要;三是保障人们的购买力,即人们不仅能够买得到而且买得起其生存和健康所需的基本食品。粮食安全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合理的粮食储备、粮食生产按市场需求稳定发展、适量进出口粮食、解决好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让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都能享受充足的粮食。
(二)粮食安全衡量指标
衡量一个国家粮食安全与否,主要以粮食库存安全系数为主,在此基础上还应考虑粮食产量波动系数、粮食外贸依存系数、贫困人口的温饱状况等项指标。概括地说是5个“不低于”:(1)不低于95%的粮食自给率。国际上一般通用的标准是:一国自给率≥90%为可以接受的安全水平;一国自给率≥95%为基本上实现了自给。1996年我国政府发布的《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把我国的粮食自给率确定为95%以上。近些年,国际市场粮食贸易量大体为2300-2400亿公斤,我国的粮食自给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就会挤占2个百分点的世界粮食市场份额。(2)不低18%的粮食储备率。联合国粮农组织长期观察,年未粮食储备和商业库存占年度总消费量(简称库存消费比)17-18%定为粮食最低安全水平。(3)年人均占有量不低于400公斤。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看:人均占有粮食高于400公斤,粮食安全有保障,有时会出现结构性、地区性剩余;在350-400公斤之间,是紧平衡;低于350公斤,容易发生粮食危机。我国还把产区人均储粮3个月、销区人均储粮6个月作为各地区粮食安全的一个标准。(4)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6亿亩,随着我国人口增长和粮食需求的增长,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一人一亩,才能保障粮食生产面积。(5)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6.5亿亩。近几年粮食产量证明,仅管连续5年全国粮食增产增收,粮食产量基本保持在5000亿公斤水平,平均亩产达到320公斤。但产量增长受制约因素较多,单产再提高难度相对较难,播种面积必须保证在16亿亩左右,才能保障粮食的自给率。此外,低收入阶层粮食保障水平。满足和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食物需求,才能显著提高粮食安全水平,也是衡量粮食是否安全的指标内容。
(三)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特征
粮食作为特殊商品,具有5个特征:
1、粮食供给的价格性大,粮食需求的价格弹性小。粮食是特殊商品,与一般商品的供求规律不同。一般商品的需求规律是:价格上升、需求下降;价格下降、需求上升。但人们对粮食的消费需求则是刚性且基本稳定的,价格再变化,需求都是一个常量。从供给看,价格对粮食产出的影响很大,粮价高了,农民就会多种粮;价格低了,农民就会少种粮,收益是农民种粮的参照系数。粮食多了,价格就会下降,“谷贼伤农”,就会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粮食过少,价格就会上升,“米贵伤民”,则会加重居民和缺粮农民的经济承受力,另一方面又刺激农民种粮的兴趣,又导致价格下降的走势。这种规律决定了粮食既不能多,又不能少,而粮食生产的特点恰恰不是多就是少。
2、粮食生产的周期性和波动织,调控难度大。粮食生产既有自然风险,又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就是粮食价格变化带来的粮食生产的波动性,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带来生产的不确定性。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交织,加剧了粮食生产的波动性。粮食储备可以调剂丰歉余缺,但储备过多又会增加费用,储备过少又不足以抵御风险,是个两难选择。尤其是贫困地区,往往既缺粮,又缺钱,政府调控能力十分薄弱。粮食政策是系统工程,生产、流通、储备、补贴等要统筹考虑。
3、粮食问题具有“放大”效应。粮食是必须品,供需紧张,就可能引发大的波动,带来连锁反应。20世纪80年代未(1987年-1988年)和90年代初期(1993年-1995年)的两次严重的通货膨胀,都与粮食供给出问题、粮价大幅上涨有关,二者相互推波助澜,国家不得不进行收缩性的宏观调控。2003年“非典”期间,国内粮价引起波动,进入秋收时节,各地纷纷出现快速攀升迹象,中国粮价出现6年以来的首次上扬,平均涨幅达到20%左右。2006年随着国际粮食偏紧,价格再次波动上扬。迄今,粮食价格每年以10%的涨幅上涨,低粮价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
4、粮食问题具有“羊群”效应。我国有3亿多农户,9亿多农民,生产的同构性强。居民消费也有从众心理,买涨不买落。生产也跟风,消费也跟风,一哄而上,一哄而下,要么增幅很大,要么减幅很大,导致粮食控制的难度大,成本高。
5、粮食政策具有“滞后”效应。粮食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农户经营规模小,调控具有滞后性。问题出来了,才研究政策,往往是“亡羊补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粮食政策先后进行了五次调整。今年政策明年才能见效。因此,处理粮食问题要未雨绸缪,短期政策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我国粮食安全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中国历朝历代政府都把粮食安全问题放在首位,视仓廪盈实为盛世景象。汉武帝时的“太仓之禀陈陈相因”曾被史家称颂。唐代诗人白居易《忆昔》中描写了“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也是一番美妙的景象。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靠政策、靠科技、靠投入,成功地解决了亿万人民温饱问题,实现了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取得了用世界不足10%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近21%的人口的辉煌成就。2004年起,中央相继发出了五个中央一号文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支农措施。如取消农业“四税”(农业税、林特产品税、牧业税和屠宰税)政策,实行农业“四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农业和农民得到“休养生息”,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每年减负约1250亿元;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财政综合补贴与财政专项补贴相结合,管理逐渐规范的农业政策补贴体系。2007年农民直接享受财政支农投入过700亿元,2008年达到1100亿元。实施并建立了农业和粮食生产投入增长机制。如实施对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对稻谷、小麦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转移支付力度等,这些政策和机制,大大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国粮食连续五年丰收,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亿公斤。种植面积、单产、总产量同步增长,粮食生产由恢复发展到稳定发展。同时,完善粮食省、市、县长负责制,强化各级政府在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方面的责任,完善并建立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及成品粮储备机制,粮食库存安全系数达20%以上,粮食总量基本实现自给,粮食安全基本得到保障。粮食安全水平仅次加拿大、法国、美国、澳大利亚四个国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然而,粮食是一个弱势产业,本身受生长周期、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的制约,“靠天吃饭”的因素依然存在。从需求上看,我国今后二至三十年人口增长、耕地面积减少和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趋势不可逆转,世界粮食偏紧,形势严峻,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必须保证自给;从生产上看,耕进减少,基本生产面积难以控制;科技落后,单产产量难以提高;经济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粮食大幅度增产的可能性不大;从客观上看,一部分贫困和失业人口短期难以消除,大部分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经济发展工业转化用粮增加形成供需矛盾,粮食供求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一)需求要素: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势态
就国内而言,这主要是因为以下五个不变的发展趋势决定的:一是全国人口总数量庞大,基数高,每年增长10‰短期内不会改变。我国现有人口13亿多,到2020年将预计达到16亿人口,每年口粮净增100亿斤。二是人口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的趋势不会改变,到十一五末人口城市化水平提高到40%以上。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商品粮每年增加100亿斤以上。三是居民生活结构进一步改善不会改变,消费食物的多样化优质化趋势将加剧食品的消费数量越来越大。四是调整经济结构,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会改变,继续大规模退耕还林、还牧、还草、湿地保护,这必然需要增加退耕还林补助和食物供应。五是畜牧业作为发展的战略不会改变,由此对饲料用粮的需求将大幅度增长。据预测,到2010年饲料用粮需求总量达到1870亿公斤,占粮食总消费量36%,2020年将达到2355亿公斤,占总消费量41%。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对粮食和主要食物需求不断增长。毫无疑问,随着粮食和主要食物需求量的不断增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越发沉重。综上所需,据预测,到2010年我国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为389公斤,粮食总需求量达到5250亿公斤,到2020年人均粮食消费量为395公斤,总需求量达到5725亿公斤。
从国际而言,全球粮食偏紧已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粮食分布不均,严重粮食短缺的国家有39个,其中24个在非洲,9个在亚洲,5个在拉丁美洲。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世界上长期食物营养不足人口有8.5亿多人,其中发展中国家8.2亿人,转型国家2500人,发达国家900万人,目前非洲大陆、西亚的大部分地区很多人都处在饥饿之中,而且世界的可耕土地越来越少,今后世界粮食供求矛盾仍将是令人关注的大问题。据测算,全球近10年来全球谷物消费需求增加2200亿公斤,年均增长1.1%;产量增加1000亿公斤,年均增长0.5%。目前,世界谷物库存消费比已接近30年来最低水平。随着能源紧缺、油价高位运行,能源与食品争粮矛盾日益突出,将进一步加剧全球粮食供求紧张。我国粮食虽然基本处于自给安全状态,自给率保持在85%以上,但品种结构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稻谷、大豆存在一定产需缺口,每年需500亿公斤左右。也就是说,一方面国际粮食需求在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我国粮食安全仍靠一定的国际市场保障需求。我国利用国际市场弥补国内个别粮油品种供给不足的难度增大。中国加入WTO,粮食生产和市场也受到冲击和挑战。世界主要粮食出口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人少地多,种植规模大,科技含量高,无论数量、质量和价格,都有明显优势。我国受农业大国人口制约,规模化程度低,技术条件限制,短期内提高种植面积、降低生产成本可能性不大,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开支也存在较大难度,价格下降空间小,进口逐年增多,生产和市场受到冲击和挑战。尤其是按 WTO农产品政策放开,国外优质低成本粮的涌入,供给能力增长,国内粮食将因成本高而缺乏竞争力,从而导致农民种粮收益下降,在利益驱动下,减少种植面积,粮食生产能力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二)供给因素:多种因素制约供给能力提高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自然资源缺陷:
1、耕地少,基本生产面积保障不足。在农业和粮食科技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之前,粮食的种植面积仍然是粮食总量不断增长的决定性因素。目前我国的总耕地面积只有18.26亿亩,人均耕地只有1.38亩,仅占世界人均耕地40%,全国有600多个县的人均耕地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0.8亩警戒线,三分之一的省(区)市人均耕地不足1亩。受干旱、陡坡、瘠薄、洪涝、盐碱等多种因素影响,质量相对较差的中低产田约占三分之二。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对耕地占用还会继续加剧。我国耕地规模与国外一些国家简直无法相比:澳大利亚人均耕地120公顷、加拿大110公顷、美国57公顷、法国18公顷、阿根廷17公顷、俄罗斯14.5公顷。还不可忽视的是,土地沙化、土壤退化、“三废”污染等问题,近几年仍以几百万亩的数量减少,不断减缩的耕地面积是我国粮食生产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2、水资源短缺,干旱威胁严重。我国是世界上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约2200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四分之一,每年农业生产缺水200多亿立方米,而且分布极不平衡,水土资源不匹配。我国水资源多分布在南方,长江以北的地方一般都缺水,华北、黄淮海地区粮食产量占全国的总产量53%,商品粮占全国的66%,这些粮食主产区都严重缺水。同时,我国北方干旱严重,引起耕地沙漠化,耕地不断减少,水资源短缺。此外,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严重,不利气象因素较多,北方地区降水持续时间偏少,干旱化趋势严重。今后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国旱涝灾害特别是干旱缺水状况是加重趋势,会给农业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将对我国中长期粮食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缺水和干旱成为粮食主产区生产和增产的制约因素。
3、水资源污染严重。据统计,全国有1200条河流中,有850条河流受到严重污染,利用污水灌溉农田,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也受到污染。环境和水资源污染降低了我国粮食农产品的质量,污染又加重了水资源短缺,造成生态脆弱,旱涝频发,影响粮食生产的增长,降低了粮食的有效供给能力。
(三)客观因素:贫困、失业及自然灾害频发。
1、退耕还林还草的推进,客观上加剧了粮食需求矛盾。根据林业部门的规划,2006年全国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1467公顷,涉及数亿人口。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巨大工程,既缩减了粮食播种面积,又增加了粮食需求供给,许多山区农户所退山坡耕地原是口粮田且无他经济来源,需要以退耕还林补助粮当作口粮,2004年改补现金后,因粮价上涨,所补现金买不够所需的粮食,口粮出现了缺口。有的补助年限已到,但退耕后的经济林、生态林大部分还处于幼苗状态,停止补粮后,将影响退耕农户的生产和生活。特别是西部地区,粮源不足,运粮成本高。还必须考虑退耕后不反弹的成果巩固。
2、贫困和失业人口。全国有332个贫困县,3000万农村人口没有解决温饱,城市还有700多万的失业人口,解决这部人口的粮食安全问题,也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造成这部分人难以脱贫有多种客观因素,有的缺乏生存条件,有的是劳动力丧失,有的是身体残疾造成的社会弱势群体。按照粮食安全的概念,要保证人人有饭吃,这是确保粮食安全必须注意解决的问题。(1)贫困地区大部分存在粮食库存和储备严重不足。许多贫困县无县级储备。(2)地方政府调控能力薄弱。(3)市场发育不健全。难以满足群众起码的购粮需求。(4)粮价过高,交通不畅,运输困难,费用成本过大。据调查,贫困地区每公斤粮食运输费用比较发达地区在0.2元以上。(5)加工能力薄弱,主要靠有私人小作坊进行加工,从数量和质量上都难以保障粮食安全。
3、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较差,土地贫脊,旱灾、冰灾、雪灾、地震、洪灾时有发生。2007年2月湖南雪灾,涉及17个省区,造成大面积农作物和粮食的减产。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震灾严重有四个省市,国家动用中央储备粮30亿斤,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2009年春北方小麦主产区出现大面积旱灾,也给粮食生产带来一定影响。自然灾害的频发,客观上有不可抗拒的原因,但也暴露出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都是影响粮食安全的因素。
4、种粮比较效益低。近年来,由于化肥、农药、农用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人工成本上升,农民种粮成本大幅增加,农业比较效益下降。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特别是主产区一半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农业劳动力呈现结构性紧缺,粮食生产出现“副业化”趋势。一些地方倡导“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种植黄姜、烤烟、魔芋、油料、棉花、中药材、桑、果树等经济作物。据农业部门以西部贫困地区统计,2005年水稻、小麦和玉米上涨幅度达17--19%,2006年—2008年仍以6--10%幅度增长,农民每亩种粮实际受益320元—390元。而种植经济作物则受益大都在500—1000元,有的甚至更多。农村劳动力由2002年日平均20元,到2008年40元左右。进城务工和种经济作物相比,种粮效益明显偏低,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促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难度加大。
三、建立并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对策
面对我国粮食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风险,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就必须根据我国的国情、经济发展趋势以及粮食安全的特征,建立有效地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一)稳定基本农田,保障生产基地。
耕地是粮源之基,保证足够的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应该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采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基本农田保有量不低于15.6亿亩。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非建设占用耕地的管理,切实遏制耕地过快减少的势头。不断优化耕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布局,加大土地整理复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要继续建设现代化商品粮基地,形成稳定的粮食生产基地。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提高农业生产供水保证率;严格控制河流污染,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大力提高使用有机肥料、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减少对耕地和水资源的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和改善粮食产地环境。
(二)健全市场体系,保障有效供给。
发挥粮食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能够高效、灵活、低成本地保证粮食供应。要尽快建立以国家粮食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批发市场为骨干,众多的分布全国城乡的集贸市场为基础,粮食期货流通为先导的完整的粮食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品种结构性矛盾,区域性粮食供需矛盾,活跃粮食市场,确保有效供给。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加快改善落后地区粮食物流通道,改造和建设产销区流入流出大型跨区域物流企业和物流基地,实现物流配送。要规范市场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和管理;建立市场信用制度,强化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的行业自我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格产品质量检疫检验制度,严格整治假冒伪劣非法交易行为,严格实行产品无污染包装和标签制,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
(三)完善储备体系,增强宏观调控。
建立国家粮食储备制度,是国际上通用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措施。中国历朝历代、世界各国政府都有储备。储备制度是国家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平抑粮食市场波动、实施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和有效手段。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必须健全和完善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政府储备和企业商品最低库存以及家庭储粮相结合。中央战略专项储备主要用于确保全国性的粮食明显供不应求、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的需要。地方储备主要用于解决区域性供求失衡、突发性事件的需要和居民口粮应急需求。同时,所有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企业必须承担粮油最低库存义务,保证必要的合理库存。要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尤其是主销区和西部缺粮地区和贫困地区及自然灾害多发区,更应加强和充实中央和地方及企业储备。此外,还应加强大中城市、灾害地区的成品粮油储备,做好粮油市场的应急供应保障,切实增强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
(四)建立政策体系,提高政策保障。
我国的粮食问题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有全面持久的国家政策支持。一是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对粮食生产的投入政策,下大力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稳步提高耕地基础能力和产出能力。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农业供水灌溉改造,推进低产农田整治,土地复垦,提高农田利用,建设稳定、高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同时,要加强农业气象监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投入。二是完善粮食直补和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农资专项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央对粮油主产省县区的奖励政策,积极扶持种粮大户和专业户发展粮食生产。三是产业化支持政策。要构筑以粮食为中心的产业化加工、储运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对粮油批发市场、仓储设施、物流配送等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提供政策保障。
(五)创新科技体系,提高增产途径。
科学技术是实现粮食增产的重要因素和长期因素。我国的农业科技总体上还比较薄弱,尤其是原始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对调整产业结构和品种结构、改造优化产业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强大。因此,建立和创新科技支撑体系,对于农产品的深加工,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十分重要。当前要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农业关键技术研究,力争粮食单产有大的突破,到2010年全国粮食单产水平提高到每亩325公斤左右,到2020年提高到350公斤左右。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加强科研攻关,实施新品种选育、粮食丰产等科技工程,启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提高生物育种的研发能力和扩繁能力。同时,要建立农业和粮食的良种体系、安全储备体系、精深加工开发转化体系、质量标准体系等是保障粮食增产、质量提升的重要措施。
(六)发展非粮资源,开辟补粮渠道。
非粮食品是对粮食食物的一种有效补充和供给,也是丰富人们生活,合理调节调剂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食物食品多样化的有效渠道。既减少节约了粮食,又丰富了人们健康生活。一是大力发展节粮型畜牧业。调整产品结构,逐步扩大优质高效饲料作物种植,发展节粮型草食畜禽。如发展人工草场、高产饲料草地草场、桔杆养畜、桔杆菌种植等扩大养殖业的饲料来源,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和使用率。二是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我国现有七大支流1200多条河流湖泊,数以万计的水库及池塘,充分利用淡水资源,积极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发展稻田和庭院水产养殖,合理开发低洼盐碱地水产养殖,扩大淡水养殖面积。同时要加强水产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三是促进油料作物生产。在优先保证口粮作物生产的基础上,努力扩大大豆、油菜籽、花生、芝麻等油料作物,提高油料品种和品质。四是大力发展木本粮油产业。合理利用山区高寒地带土地资源,发展木本粮油产量,建设一批名、特、优、新木本粮油基地。如核桃、板栗、油橄榄、魔芋、水稻旱栽等粮油食品品种,增加木本粮油食物食品供给,开辟粮食品种供给渠道。
稻谷 大米 去哪里 检验
请等到粮食局送检、如不能解决,请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者必有其一能解决。
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01年10月15日 国粮发〔20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的粮食质量标准,确保粮食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随文印发给你们,自2001年10月20日起执行。原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97〕150号)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附件:
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粮油质量控制的质量、依质论价办法和不合格粮油的处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收购、调运、储存、销售、加工的商品粮油
2.一般原则
2.1 粮油质量标准适用于商品粮油、各级储备粮油(中央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下同)和市场经营的粮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尚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粮油,执行地方标准。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粮油,执行企业标准。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时,后两种情况均执行发粮发的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报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 本规定所指的“粮油质量标准”系粮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粮油”系原粮、成品粮、油料、油脂、薯类、饲料用粮及粮油制品的统称;“卫生标准”系国家发布的食品卫生标准。
2.3 原粮、油料标准中的水分指标,是水分增扣价、扣量的依据。
2.4 安全储藏水分标准,是粮油安全储藏的技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得作为水分增加价、增加量的依据。
2.5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一律以中等为计价基础,即:五个等级的,三等为计价基础;三个等级和两个等级的,二等为计价基础;多于五个等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统一确定计价等级。
2.6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原粮、油料,一律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度,即:以标准中的等级指标确定等级,其余指标除限制指标外,作为增扣价、增扣量的依据。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成品粮油,在销售时实行“等级”制度,即:除与确定等级有关的指标外,其余指标为限制指标。但在调运时仍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度。
2.7 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整理,达到标准后方可按正常粮油销售。经整理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降等、降价销售,或改作其他用途;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有害人体健康的,不准作为食用粮油销售,必须根据其质量、卫生情况改作其他用途。具体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2.8 市场经营的粮油在处理增扣价、扣量等问题时,可按贸易合同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3.粮油进出口
进出口粮油的质量标准,按进出口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规定执行。
4.粮油收购
4.1 收购中,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油,要动员农民整理到符合标准后才能收购。经整理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收购时要根据质量情况作扣价、扣量处理或拒绝收购。对实际等级指标高于或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其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禁止收购。
4.2 水分:对实际水分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水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3%,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增扣量。
4.3 杂质:对实际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加价、增扣量。
矿物质指标超过标准规定的,加扣价0.75%(荞麦除外),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荞麦中矿物质指标每低或高于标准0.1个百分点,增加价0.5%,低或高不足0.1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
4.4 不完善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0.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黑胚小麦,按不完善粒归属。收购前,由省级粮油质检部门对病害发生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并公布黑胚小麦的最高含量,指导收购。是否收购、收购限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4.1 生霉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生霉粒超过5.0%的,不得收购。
4.5 整精米率:以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1个百分点,扣价0.75%,不足1个百分点,不扣价;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44%;粳稻谷、粳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55%。
4.6 谷外糙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收购限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7 黄粒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黄粒米一般不得超过5.0%,含量超过5.0%的是否收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8 谷外糙米、不完善粒、黄粒米、生霉粒等超过标准规定的,不得作为各级储备粮油入库。
4.9 收购时,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原因导致生芽、霉变、病害的不符合标准的粮油,其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如确需收购的,不得作为各级储备粮油或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外。
5.粮油销售
5.1 实行等级制标准销售的成品粮油,除分级指标和面筋指标外,其他指标为限制指标。
5.2 各种非等级食用油,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时,就不得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商品名称,但可改作等级粮油,并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6.粮油调运
6.1 粮油调运时,要坚持好粮好油外调的原则,调出的粮油质量,一般不得低于标准规定的中等质量。确实需要调出质量偏低的粮油时,必须征得调入方同意,并按质论价结算。市场经营的粮油,也可根据贸易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6.2 从4月1日至9月31日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玉米、粳稻水分不得超过标准规定。
6.3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的粮油,实行半等级半增减价制。其中以含油率定等的油料,含油率超过最高等级或低于最低等级时,根据实际含油率,按等级幅度作价。
6.4 GB5490-5539《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有关的检验项目规定的双试验结果允许误差,也适用于收发双方的检验误差。收发双方检验误差不超过规定时,按发方检验结果定等作价,收发双方检验误差超过规定发生争议时,必须按规定会验,以会验结果定等作价,必要时可申请仲裁。
6.5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粮油时,发方必须将由县以上粮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结果证书,同发货明细表一起随车(船)同行或直接邮寄给收方,作为作价结算的依据。如发方不附质量检验结果证书或检验项目不全时,则按收方实际检验结果定等作价。
6.6 虫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中,不准调出带有活虫的粮油。如收方收到粮油时,发现最严重部位每公斤样品中达到两头活虫的即视为虫粮,只有一头活虫的不作虫粮处理。双方必须对虫粮进行灭虫处理,因灭虫而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情况核算,由发方承担。遇有特殊情况时,收发双方协商解决。
6.7 原粮、油料调运的有关规定。
6.7.1 水分:以标准中规定的水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扣量0.6“%;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增加量。
6.7.2 杂质:同4.3条款。
6.7.3 不完善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蚕豆豌豆蚀粒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0.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3.1 生霉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含量超过5.0%的不得外调。如调入方发现超过5.0%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以5.0%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者不扣价。生霉粒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4 整精米率:以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1个百分点,扣价0.75%,低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44%;粳稻谷、粳糯稻谷,整精米率不得低于55%。
6.7.5 谷外糙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6 黄粒米(稻谷或大米):以标准中规定的黄粒米指标为基础,含量在1.0~5.0%之间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含量超过5.0%的不准外调。如调入方发现超过5.0%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以5.0%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黄粒米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 互混。
6.7.7.1 稻谷(糙米、大米)。
a.各类稻谷(糙米、大米)互混的最大限度为20%,超过时不准外调。
b.糯谷(糙米、大米)中混入籼、粳谷(糙米、大米),以标准中规定的互混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c.籼、粳谷(糙米、大米)中混入糯谷(糙米、大米)及籼、粳谷(糙米、大米)互混或籼糯、粳糯谷(糙米、大米)互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5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d.各类稻谷互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2 大豆。
a.大豆异色粒,以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指标为基础,每超过3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3个百分点的,不扣价。大豆异色粒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b.1类~4类大豆中混有饲料豆,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混入饲料豆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3 荞麦。
荞麦中混入苦荞,以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混入苦荞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4 黍、稷。
a.黍(米)、稷(米)互混以及混入粟(米)的总限度超过20%的,不准外调。
b.黍(米)中混入稷(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c.稷(米)中混入黍(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5个百分点的,不扣价。
d.各类互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7.7.5 葵花籽。
油用葵花籽和普通葵花籽互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3个百分点,扣价1.0%,超过不足3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互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6.8 薯类调运中的有关规定。
甘薯的病害块根和马铃薯的疥癣块茎超过标准规定的,降一个等级。不完整块根(茎)的总量不超过规定的,“其他”项指标可以抵补“病害”或“疥癣”项的指标。
6.9 成品粮调运中的有关规定。
6.9.1 大米、小米、黍米、稷米等米类粮食。
6.9.1.1 米类中杂质、碎米、不完善粒等项中,有一项或几项(均包括小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整理到符合标准才能调出。确实无法整理的,降一个等级。
6.9.1.2 从4月1日至9月31日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晚粳米水分,不得超过14.5%。
6.9.2 小麦粉、玉米粉、莜麦粉等粉类粮食。
6.9.2.1 小麦粉灰分、粗细度、百筋质三项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即降为该等的下一个等级。
6.9.2.2 精制莜麦粉中的粗细度、灰分两项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扣价5%,两项均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降为普通莜麦粉;普通莜麦粉的粗细度、灰分两项指标中一项或两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扣价5%。
6.9.2.3 粉类粮食的含砂量、磁性金属物、脂肪酸值、气味、口味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能供作食用。
6.9.2.4 粉类粮食的水分超过标准规定的,要就地处理,不能外调。为便于加工,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等5省、自治区在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各等级小麦粉水分可放宽到14.5%,但要降价1%,只能就地销售,不得外调。
6.10 食用植物油调运中的有关规定。
6.10.1 各种食用植物油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一级油标准,但又不低于二级油标准的,要处理到符合标准,确实无法处理的,降为二级油,按二级油作价;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二级油标准,也要处理到符合标准,确实无法处理的降为等外油脂,作价时以二级油为基础,扣价3.0%;一级油如直接降为等外油,除按二级油作价外,再扣二级油价的3.0%。如发现调出的是等外油,也要扣二级油价的3.0%作为整理费。
各种非等级食用油,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的,就不得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商品名称,但可改作其他等级食用油,并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按上述原则处理。
6.10.2 芝麻香油不具备显著香味的,按普通芝麻油作价。
6.11 加工用粮油调运中的规定。
在加工用粮油的调运中,原则上分别参照执行原油、油料、豆类、成品粮油或薯类的规定,也可按加工合同规定执行。
7.本规定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8.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原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97〕150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 发布日期:2001年10月15日 实施日期:2001年10月20日
猪肉跌破14元,有地区鞭炮解禁,油价恐再上涨,什么情况?
猪肉降价是除了屠宰场和养猪户之外人之众望所归,最近半年时间猪肉价格一直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平,受全国生猪产能恢复,近期猪肉消费低迷的影响,近期猪肉价格一路回落,目前猪肉价格已经跌破14元了。
过年燃放鞭炮是我国多年的一项老传统,最近几年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各地相继禁燃鞭炮,不过近日传来好消息,有地区鞭炮解禁了。
再就是连续三次下调,92号汽油价格回归7元,95号汽油价格也降至8元左右之后,油价恐怕再次上涨。
猪肉跌破14元
最新消息显示,截至到12月21日14:00,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相比昨天下降了1.7%,来到了13.9元/斤左右,其实12月20日的降幅更大,达到了2.2%。
猪肉价格能够跌破14元,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生猪产能的恢复,据报道,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先后5次召开生猪企业代表座谈会、部门协调会等会议,要求切实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
金融方面,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提供点对点金融服务,给予规模化猪场贷款贴息。
今年6月份,农业农村部印发了《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方案,让生猪价格维持在正常范围内,减少猪周期对生猪养殖产业的影响,猪价稳定之后,不仅可以让养殖户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调动养殖户的积极性,还能让居民吃到相对合理价格的猪肉。
如果说生猪产能恢复是肉价下降的基础,那么猪肉消费低迷就是猪肉降价的催化剂。
受疫情的影响,很多人居家办公和生活,商超、菜市场、饭店、餐馆等地方的客流量大幅减少,不仅影响了餐饮消费,也影响了居民的日常消费。
另外,学生提前放假,农民工提前返乡,工厂停工又减少了猪肉的集中采购。
腌腊在天气的影响下,启动较晚,又在疫情的影响下,提前结束。
种种因素叠加到一起,导致了当前猪肉消费甚至比疫情防控措施优化之前还要低迷。
春节之前,生猪价格大概率持续低迷运行,主要有如下几个逻辑:
1、当前市场标猪供应相对宽松,屠企开机率不高,猪价难涨。
2、部分地区市场上还有20%-40%的大肥积压在市场上,而随着春节时间的临近,留给这部分大肥的时间不多了。
3、地方储备肉的持续投放。
4、腌腊的需求情况可以反馈春节利好的情况,预计春节利好对猪价支撑力有限。
5、养殖端挺价惜售心态崩塌,反而有恐慌性抛售行为。
生猪价格持续回落,猪肉价格自然是易跌难涨,随着猪价的回落,猪肉批发价格有希望进入12元、13元,猪肉零售价格有希望进入15元之内。
有地区鞭炮解禁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春节的一个重要传统,“爆竹声声辞旧岁”,在一声声的爆竹声中忘却上一年的不愉快,用愉快的心情迎接新的一年,开启一年新的生活。
但是最近几年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同时也是保护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从2014年至今,全国共有138个城市陆续推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前那个通宵劈哩叭啦的除夕夜就一去不复返了。
随着今年疫情的解封,人们渴望迎接新年,也渴望用爆竹“炸去”这三年疫情以来的不顺利,渴望鞭炮燃放的解禁,甚至有媒体翻出了去年的文章“炒冷饭”,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在评论区可以看到绝大多数网友都是支持解禁鞭炮燃放的。
可以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是众望所归。
好消息是,今年已经有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山东的东营和滨州两地已经在官网上明确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到正月初五、正月十五这几天是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此外浙江省瑞安市也允许当地在大年三十到初三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产生的有害气体确实会污染空气,同时也确实会造成纸张的浪费,也会发生一定的危险,但不能因为它有危害就“一刀切”得禁止,老百姓不求着允许天天燃放,就像上面提到的这几个地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允许燃放就足以。
这三年大家承载了太多的压力,今年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就是个新的开始,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地区打开这个口子,让大家过个痛快年,以更好地心态迎接新年的到来。
油价恐再上涨
最近三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均为下调,而且下调幅度一次比一次大,随着油价的下调,国内92号汽油价格除了海南和西藏之外,已经全面进入“7元时代”,95号汽油价格也降至8元左右,新疆、宁夏、陕西几个低价地区甚至进入7元区间。
不过有个不好的消息是,从12月20日0时开启的新一轮油价调整周期中,国际原油价格已经两连涨了,截止到发稿前,布伦特原油价格上涨0.18美元,价格达到了80.71美元/桶,WTI美国原油价格上涨0.11美元,价格达到了76.34美元/桶。
受此影响,机构预测1月3日迎来的“2023年第一调”预计上涨100元/吨。
国际油价的上涨回调,一是因为美国原油库存的减少,二是因为市场对石油需求预期由悲观转为乐观,三是因为美元指数显著走弱,四是因为国内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让国际对国内原油需求增长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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