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磅前瞻」第四届进博会开幕;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

2.申报经营进口成品油与燃料油的区别?

3.关于增值税的问题

4.成品油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否有辅导期

5.「成品油」危化品目录即将修改,柴油市场或迎积极变化

「重磅前瞻」第四届进博会开幕;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

山东成品油零售价格_山东成品油价格销售提醒函

国内

中国移动将于11月4日首发上会,拟募集资金560亿元,这将超过中国电信的542亿元,成为近10年来A股最高IPO募资额。

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11月5日24时开启,来自多家市场机构的监测数据显示,如果按照目前趋势,预计对应上调幅度60元/吨。

据媒体报道,去哪儿已经收到部分国内航司的通知,自11月5日(出票日期)起,恢复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这是33个月以来,航司第一次明确重征燃油附加费。

10月21日,北京环球度区宣布推出北京环球影城冬春漫游卡、北京环球影城非指定日双次票及两家度酒店——北京环球影城大酒店及诺金度酒店-北京环球度区房券三大产品。三大全新产品将于11月1日零点起在北京环球度区飞猪官方旗舰店正式限量发售。

10月29日,上海环交所发布《关于暂免收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费用的联合通知》,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免除收取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手续费。

据上海发布10月29日消息,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根据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上海市将于11月1日起全面启动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数据

11月4日,国家统计局将发布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国际上,英国、德国等将发布10月制造业PMI;美国将发布10月非制造业PMI;欧盟将发布9月PPI。

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自1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其中明确了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并对滥用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做出规制,更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争议调解规则》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面向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的商事调解规则,对于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商事调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并从账户开立、资金存储、使用返还等方面进行了全链条规范。

《 社会 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自11月9日起施行,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导致伤亡、损失扩大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1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上路,警方将先扣车再罚款1000元。快递外卖行业骑手如果继续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配送,除了正常处罚之外,交管部门还将联合行业管理部门转递平台企业,由企业取禁止向违法骑手派单等措施。

《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如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增加了违法建设的控制手段,重点加强了违法建设的事前控制,规定建立健全违建查处综合协调机构和信息共享机制。此外,对于强制拆除违建的费用,《条例》明确规定将由违建者承担。

市场

下周共有41家公司限售股陆续解禁,合计解禁量8.47亿股,按10月29日收盘价计算,解禁市值为252.77亿元。从解禁市值来看,11月2日是解禁高峰期,6家公司解禁市值合计106.39亿元,占下周解禁规模42.09%。

下周央行公开市场将有1万亿元逆回购到期,其中周一至周五均到期2000亿元。

财政部将于11月3日招标续发1360亿元两期记账式附息国债,期限包括3年和7年,发行金额均为680亿元。此外,财政部还将于11月5日招标发行500亿元182天期记账式贴现国债。

农发行将于11月1日招标增发不超过96.1亿元两期固息债,期限包括3年和5年,发行金额分别为首场不超过40亿元追加不超过6.1亿元柜台债、不超过50亿元。

大商所发布通知,自11月1日结算时起,将焦煤和焦炭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5%,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至15%和20%,其中焦煤JM2111、JM2112、JM2201合约和焦炭J2111、J2112、J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30%。

新股

下周,将有5只新股上市,分别是N华兰、N运机、微创机器人-B、三叶草生物-B、鹰瞳 科技 -B。另有16只股票申购,分别为京城佳业、鸿承环保 科技 、安能物流、镇洋发展、巨一 科技 、隆华新材、天亿马、力诺特玻、金埔园林、诺唯赞、安路 科技 、浙江黎明、澳华内镜、恒光股份、灿勤 科技 、万祥 科技 。

会议

11月5日至10日,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在上海举办。据悉,第四届进博会国家展、企业展、虹桥论坛、配套活动等各项筹办工作已基本就绪。共有58个国家和3个国际组织参加国家展,来自12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00家参展商亮相企业展,国别、企业数均超过上届。

11月1日至3日,2021中国移动全球合作伙伴大会将在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举办。本次大会,中国移动与保利世贸博览馆将携手打造首个5G+大型数智化展馆,实现5G SA网络高密度全覆盖。

11月1日至3日,2021世界传感器大会将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大会主题为“感知世界·智创未来”。大会期间,10至15个国际组织机构将联合发起筹建“智能传感器国际联盟(ICIS)”“一带一路智能传感与物联网合作联盟”。

11月3日至5日,2021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将在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举行。本次论坛以“开放包容,创新变革,合作共赢——面向未来的国际航运业发展与重构”为主题。

11月5日至7日,第十五届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将于深圳举办,共有198家机构参展,为历届规模最大,同期还将举办18场配套论坛活动,致力于打造深圳市金融服务的展示和、金融与产业的融合和对接平台、金融创新的合作与交流平台。

11月6日至7日,第三届世界 科技 与发展论坛将在北京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主办,主题为“开放·信任·合作”。

11月6日,2021上海城市推介大会将在上海中心举行,今年大会主题为“拥抱进博·共享未来”。

国际

美联储在11月2日至3日举行新一次货币政策会议,市场预期此次会议将做出缩减购债的决定。

近日,苏伊士运河管理局(SCA)宣布对LNG运输船和通过运河的集装箱船附加费的减免调整。根据苏伊士运河管理局通函相关规定,自11月1日起,将对通过苏伊士运河的LNG运输船的回扣回调为正常过境通行费的15%,不再是25%。

巴西于11月4日公开拍卖5G频段,电信企业将对700MHz、2.3GHz、3.5GHz和26GHz四个频段展开竞标。企业的5G频段经营权有效期为20年。按照,巴西将于2022年7月开始在各州首府提供5G服务。

历史 上的今天

2009年10月31日,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逝世,享年98岁。

经纬分享

没有人能预测利率、经济或股市未来的走向,抛开这样的预测,注意观察你已投资的公司究竟在发生什么事。——彼得·林奇(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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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经营进口成品油与燃料油的区别?

你们应该是非国有制企业吧?以下是商务部的文件,希望对您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66号,公布201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2年第66号

发布时间2012-1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商务部制定了《201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耿协威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邮政编码:100731

电 话:010-651432

传 真:010-651447

邮 箱:gengxiewei@mofcom.gov.cn

附件:201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2年10月13日

附件

201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

第一条 成品油(燃料油)进口管理

成品油(燃料油)(以下简称燃料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同时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相关规定,对一定数量的燃料油进口实行非国营贸易管理,由符合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企业在年度进口允许量内进口。

第二条 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2013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以下简称燃料油进口允许量)为1620万吨。

第三条 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条件

根据商务部《2012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以下简称商务部2011年第66号《公告》),符合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并获得2012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的企业,可继续按本《公告》规定申领2013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

其他企业可根据商务部2010年第57号《公告》第一条、第四条中关于申领条件和报送材料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2013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于2012年10月30日、2013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商务部(外贸司),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五矿商会)。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将申请及有关材料按上述时间报送商务部(外贸司)并同时抄送五矿商会。五矿商会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商务部(外贸司)。商务部和五矿商会网站分别于2012年11月15日、2013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5日起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公示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五矿商会分别于2012年11月25日、2013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5日前将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审核意见报送商务部(外贸司)。商务部(外贸司)审定商会意见和公示结果,符合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企业可按本《公告》规定申领2013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

第四条 先来先领

2013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符合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企业根据实际进口需求申领燃料油进口允许量,其可申领的起始数量根据2012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和核销率设定。在起始申领数量内企业可分次申领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企业报关进口或将未使用完毕的自动进口许可证退回后,可在不超过起始数量的范围内再次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直至燃料油进口允许量总量申领完毕。

第五条 2013年起始进口允许量

(一)2012年燃料油起始允许量核销率80%以上的企业,2013年起始进口允许量上调10万吨;

(二)2012年燃料油起始允许量核销率50%-79%的企业,2013年起始进口允许量上调5万吨;

(三)2012年燃料油起始允许量核销率25%-49%的企业,2013年起始进口允许量上调3万吨;

(四)2012年燃料油起始允许量核销率25%以下的企业,扣减50%的起始进口允许量;

(五)没有开展业务,没有申领进口许可证的企业,起始进口允许量维持不变;

(六)符合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新企业,2013年起始进口允许量为5万吨。

第六条 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领

企业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和相关省级发证机构申领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副本及复印件:

(一)《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进口合同或委托代理的进口合同;

(三)银行信用证或其他付汇凭证;

(四)提单或其他能证明货物所有权的有效凭证;

(五)相关发证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受理及发放

许可证局和各地省级发证机构负责受理企业申领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在申请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同时留存企业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第八条 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更改和遗失

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最迟不得超过2013年12月31日。需要延期或者变更的,须重新办理,旧证撤销后换发新证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号。自动进口许可证遗失,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构和原证所列报关口岸办理挂失手续。核实无误后,原发证机构签发新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号。

第九条 已使用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核销

企业在报关进口后10个工作日内,凭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核销函到原发证机构预核销已使用自动进口许可证,核销函须列明自动进口许可证证号、报关单号、报关数量、报关日期、报关口岸等。预核销的已使用燃料油进口允许量不计入企业可申领的起始允许量,企业可就预核销数量再次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企业办理全部付汇、清关手续后,须凭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原件到原发证机构正式核销已使用燃料油进口允许量。正式核销手续应在清关后3个月内完成。

对于确需延期付汇的企业,须由企业出函说明情况,并承诺在付汇日后,持银行出具的进口承兑/付汇通知书原件到原发证机构正式核销。

第十条 未使用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的退还

企业须将未使用或未使用完毕的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原发证机构。企业退回的未使用允许量归入全国未使用燃料油允许量,供企业先来先领。

第十一条 自动进口许可证核销的监督管理

许可证局负责全国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核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将分季度监测、公布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核销率,即企业已核销数量(含预核销数量)/企业已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总量。

许可证局督促各发证机构提醒一季度末累计核销率低于25%的企业及时交回未使用允许量,对二季度末累计核销率低于25%的企业予以警示和警告,对三季度末累计核销率低于25%的企业,取扣减50%起始允许量、暂停发放新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等措施。

企业全年核销率将作为该企业2014年起始进口允许量的设定依据。

第十二条 未使用燃料油进口允许量的公布

在未使用燃料油进口允许量不足年度允许量10%的情况下,许可证局每15天公布燃料油允许量使用率和剩余数量,方便企业做好进口业务安排。

第十三条 企业的相关责任

企业须对所报送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资质备案和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企业如有伪造、变造报送和申领材料的行为,经查属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将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各商务主管部门两年内不得受理其燃料油进口业务申请。

第十四条 其他

自2012年12月25日起,各发证机构受理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并发放2013年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

第十五条 本公告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关于增值税的问题

1.他们是一般纳税人,只能给你开增值税。

2.增值税是由商家支付的。下面有详细资料,看看吧:

增值税

开放分类: 科学、政治经济学、财政学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 )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用国际上的普遍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 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 ,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 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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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增值税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此外下列行为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代他人销售货物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在中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互不重叠,征收增值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增值税。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存在纳税人兼营或混合经营这两种税的应税行为。

对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被视为混合销售行为,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对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的营业额占其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对非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其他纳税人,全部视为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不再征收增值税。

与混合销售行为不同,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且这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要求纳税人将两者分开核算,分别纳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分别核算不准确的,则全部征收增值税。

其他较为特殊的增值税应税范围还包括:货物期货的实物交割、典当业销售死当、非邮政部门生产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生产销售集邮商品缴纳营业税)等等。

★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比较: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比,其相同之处是两者既包括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种行为。不同之处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即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紧密相连以致混合为一体(如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货物销售款与非应税劳务款同时从同一购买者(客户)那里取得而难以分清;而兼营行为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他们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的,即不同是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因此判断某纳税人的行为究竟是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行为,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即其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的提供是否同时服务于同一客户),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正因为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性质不同,故其纳税原则也不相同。前者是以纳税人的'经营主业"为标准划分,就全部销售收入(营业额)只征一种税,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而后者是以会计核算为标准,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准确核算,则分别征税(即销售行为征增值税,非应税劳务行为征营业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则非应税劳务行为也要一并征收增值税。

另外,应特别注意的是,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的内涵是不相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内涵是不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应税劳务是指应征增值税的劳务,即加工、修理修配两类劳务;其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应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建筑业等七类劳务。而《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应税劳务,即指应征营业税的七类劳务,所称非应税劳务恰恰是指应征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两类劳务。因此,在增值税法章和营业税法章介绍的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实际上是《增值税暂行条例》与《营业税暂行条例》从不同的税种角度,对同一问题从不同的视角所做的的实质相同的规定。

,j纳税义务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赋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标准为: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180万元人民币。

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一般纳税人

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此外对于生产型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的,这一标准可以放宽至30万元人民币,但对非生产型商贸企业无论其会计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达到标准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另外,由于自1999年起国家强制推广税控加油机,并禁止非税控加油机的生产和销售,所以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2月3日发布国税函[2001]882号《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将所有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无论其规模是否达到标准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无下列行为,即使某一年度的应税销售额达不标准通常也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对于刚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包括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需经过一个纳税辅导期才能成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辅导期内税务部门将对其进行较严格的管理,包括:限制每月的专用申购数量,如需超额申购的,要按前次巳领购并开具的专用销售额,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4%的增值税款等等。

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全面评审,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税率、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等也适用征收率。

基本税率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除下述低税、免税等以外,一律适用17%的基本税率,对于烟、酒、奢侈品等特殊货物另通过加征消费税来进行税收负担的调节。

低税率

为减轻某些行业的税收负担,除基本税率以外,另规定了一档13%的低税率,适用低税率的货物有:农业产品;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金属和非金属矿选产品以及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上述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其中商业类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4%;工业类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6%,并且均不得抵扣进项税。

另根据财政部财税[2002]29号《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 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对于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5月17日国税发[2002]56号《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也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同时对其购进水厂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可以抵扣。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的原油、天然气根据院1994年2月22日国发(1994)1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按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减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下列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另外,未达到起征点的也予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的减免权在院,任何地区、部门均无权减免增值税,但各省级国税局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适用的起征点。

除以上法定免税外,经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又陆续发文规定了一些新的减免项目,包括:

基建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加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因转让著作权而发生的销售**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供应或开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地下水用于生产的,不征收增值税

对电信部门及其下属的电话号簿公司销售电话号簿业务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销售给军队、军警的军事用品免征增值税

军队、武警系统所属企业生产的在系统内部调拨或销售的钢材、木材、水泥、锅炉等货物,免征增值税

军队、武警、军工系统各单位经总后勤部和国防科工委批准进口的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零配件,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军队武警、公安部门进口的警犬免征进口增值税

残疾人用品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给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进口科研、教学书刊,免征增值税

农村电管站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对国家内进口的化肥、农药,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承担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粮食,以及其他粮食企业销粮、救灾粮、水库移民用粮和储备食用植物油的,免征增值税

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3年

人民银行按国际市场价格配售的黄金,免征增值税

黄金生产和销售单位销售黄金(不含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

黄金会员单位通过黄金销售标准黄金,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对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上海钻石内交易的钻石,免征增值税,对销往国内市场的钻石,不在免税之列

对直接进入上海钻石的进口钻石,在进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

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

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应税产品(不包括消费税应税产品),免征增值税

经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本息的,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对外国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在国内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驻华使领馆运进的公务用品,外交代表运进的自用物品,使领馆行政技术人员到任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中远集团的轮船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

国家专业运动队进口或国际组织和国外赠送、赞助的体育器材,比赛专用服装,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再销售所获捐赠物品和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外国和国际组织无偿捐赠用于第29届奥运会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

对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等从国外邮寄进口且不流入国内市场的、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非贸易性文件、书籍、音像、光盘,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对奥运会场馆建设所需进口的模型、图纸、图板、电子文件光盘、设计说明及缩印本等非贸易性规划设计方案,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

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用于第29届奥运会的体育场馆建设所需设备中与体育场馆设施固定不可分离的设备以及直接用于奥运会比赛用的消耗品(如比赛用球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

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收入以及中国奥委会按有关协议、合同规定,由组委会支付的补偿收入及分成收入,免征相关税收

对中标的加工生产企业为青藏铁路建设加工生产的轨枕和水泥预制构件,免征增值税

由组织拍卖或指定机构销售非典捐赠物资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外国团体、企业、个人向中国境内捐赠的食品、药品、生活必需品和抢救工具等救灾物资,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边境地区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增值税

远洋渔业企业的渔船在或国外海域捕获,并运回国内销售的自捕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民航总局直属航空公司和地方航空公司"九五"期间进口飞机(包括租赁飞机),暂减按6%计征进口增值税

对利用煤矿石、煤渣、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以及国家列名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

以上所列仅为部分减免项目而非全部。

增值税转型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在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意味着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世界上用增值税税制的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因为它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因而颇受企业的欢迎。

成品油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否有辅导期

成品油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没有辅导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目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的加油站,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各地须于200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于2002年1月15日前将加油站户数报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通知并没有规定需要辅导期,所以成品油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是没有辅导期的。

「成品油」危化品目录即将修改,柴油市场或迎积极变化

中宇资讯 深度观察

为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近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这说明,实施5年的《危险化学品目录》要修改了。

其中,本次修订指南中明确了柴油企业无需按危化品企业管理。第四条中“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的表述被删除,而调整为“-10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

而除了北方地区冬季会用到-10#以下的柴油,0#及-10#柴油是国内柴油消费的主力。若此次修订意见稿得以施行,将给柴油市场带来不小的变化。

一是在运输环节将会更加便利,国内每逢期,高速都会有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的惯例,因此期来临前成品油市场一般都会有一个备货支撑起来的行情,而期期间行情则会因交通限制而十分清淡,这也就人为的带来了价格的波动。若此次柴油得以退出危化品目录,那因期带来的行情波动将会被抹平,柴油价格的运行将会更加的平稳,也能更好的反映市场实际的供需变化,提升市场化程度。

二是随着柴油不再列入危化品目录,其相对应的运输仓储标准会有所改变,所产生的运输以及仓储费用会有所下降,这也将减轻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成本压力,有助于提升中上游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承受能力,也会间接提升终端用油的积极性,提升柴油市场的流转速率。

三是经营柴油产品也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场进入门槛进一步降低,这也会吸引更多的人和资金参与到市场中来,市场参与主体将会更加多元化。市场活力也有望进一步提高。

总体而言,此次修订对于柴油市场提高市场化程度,激活市场活力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