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代理公积金价钱_深圳住房公积金福田管理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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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很难预约吗

不难预约。
一、预约入口: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缴存提取业务预约”功能模块选择“发起预约”-“购买本市住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社保存量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2.关注微信公众号“粤省事”,点击底部菜单“指尖办事-个人办事”进入服务-常用服务-公积金点击右上角“登录”,可选择“人脸识别登录”或者“公积金账户密码登录”两种登录方式,登录后在公积金页面点击“提取申请”,选择“预约提取”,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社保存量提取”;二、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综合窗口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综合窗口,办公电话:0755-1232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日除外),位置指引:可乘坐6路、25路、45路、48路、73路、104路、245路、323路、325路、B611路、B729至“翠海花园站”蛇口线(地铁2号线):侨香站C1出口。
深圳福田区提取公积金可以去建设银行办吗
法律分析:1、深圳福田区提取公积金可以去建设银行办;
2、建设银行为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银行七家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债券;(七)买卖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深圳公积金中心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地址: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
扩展资料
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各类工作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中心的工作、工作规划和总结;负责中心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综合协调中心的公文收发、保密、宣传、会务、调研及文化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部:负责起草、修改、报批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提出相应的立法;负责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规资料的收集、编撰;负责中心系统的普法教育;负责中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
(三)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经财务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调度及保值增值;制定财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研究分析经济运行及财税金融政策发展变化态势,及时提出改善资金运营的方案。
福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上班吗
法律分析:福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不上班。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成立于2010年2月的正处级市直属事业单位,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代管。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公交路线是乘坐25路、45路、73路、104路、245路、323路、325路、b611路、b729路、m222路、m312路、高峰12号公交车到翠海花园公交车站下步行54米。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3日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首批推出房屋交易资格审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以及出具购房资格证明等业务“全程网办”。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设立内设部门8个。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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