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积金上调-2022公积金价格微调
1.北京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2022
2.南京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2022
3.2022年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
4.北京市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年
北京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2022
2022北京公积金基数上限是31884元。具体情况如下:
1、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缴存基数上限比2021年的28221元提高了3663元;
2、如按照百分之十二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存7652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3826元,月缴存额比上年度上限提高了878元。
3、如果最低百分之五缴存搜塌,那么月缴存额上限则为3188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1594元。
员工的住宅公积金由员工自己缴存的住宅公积金和员工所在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宅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归于员工自己所有。员工和单位按照必定的份额进行缴存。
缴存份额2022住宅公积金年度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为百分之十二。
员工住宅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员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乘以员工的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
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宅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员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乘以单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
缴存基数住宅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每一住宅公积金年度核定一次。缴存单位应于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时期,填写本单位下一住宅公积金年度的《住宅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调整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陵轿交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自2022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2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也就是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去年月度平均工资来核定,通常来讲,随着每年工资收入的变化,公积金也会随之变化。
各地缴存基数的上限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地会根据本地平均工资,明确存缴基数上限。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各缴存单位在年度调整期内可以申请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世汪圆提取等情况。
南京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202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我市最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我市最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3800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 11% 或各 12% 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 5%-12% 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 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公积金补缴的流程为:
1、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2、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3、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公积金补缴所需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以下简称《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等情况通过补缴的方式完成。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2年上海公积金缴费标准
局长说: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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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凌老师热线电话:(021) 5991 6300-8004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关于2022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4188元,最低不低于2590元。2022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78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6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41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60元。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已通过“一网通办”提前申报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企业,在完成6月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汇缴且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公布后,系统将根据企业在“一网通办”平台填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计算相应的月缴存额,企业可以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调整结果,无需再通过上海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等公积金自有渠道重复办理年度基数调整。其他单位在完成2022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登录上海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还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基数调整专栏办理。因疫情阶段性缓缴单位可在恢复缴存完成2022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再办理2022年度基数调整。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数据共享,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2022年度基数调整问答
一、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有哪些渠道? 答: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各单位可以选择以下渠道办理年度基数调整: 1.企业完成2022年4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在5月-6月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期内可以登陆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点击进入 “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办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待企业完成6月住房公积金汇缴且月缴存额上下限公布后,可以登录平台查询调整结果,无需再通过上海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等公积金自有渠道重复办理年度基数调整。 2.其他单位完成2022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也可以在7月起单独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 实时查询结果。单位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基数调整专栏办理,30人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还可以通过手机登陆基数调整专栏办理。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单位可以至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支行进行基数调整。 二、企业已经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提前申报缴存基数,什么时间完成调整? 答:企业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税费综合申报”栏目提前申报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后,在完成2022年6月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汇缴且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公布后,系统将根据企业在“税费综合申报”栏目填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自动计算相应月缴存额。如在确定的缴存比例对应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月缴存额;如超过月缴存额上限或低于月缴存额下限的,则按上限或下限确定月缴存额。系统自动完成企业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企业可以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调整结果,无需再通过上海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等公积金自有渠道重复办理年度基数调整。因信息缺失导致调整失败的,企业可以通过上海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等公积金自有渠道办理年度基数调整。 如果企业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后至年度基数调整完成前,企业有新入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新入职职工开户或启封时的工资基数将被直接作为该职工2022年度基数调整的申报工资。如确需变更新入职职工申报工资的,企业可以在2022年度基数调整完成后,2022年7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前,通过网上申报工资变更功能变更该职工的申报工资。 三、单位如何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答:已完成2022年6月汇缴的单位7月起可以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和客户端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可以实时查询调整结果。 市公积金中心将与社保部门数据共享。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可选择获取在社保已经申报过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无需再重复填写。如对获取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有疑义的,单位可修改后再上传信息。如未获取到在社保已经申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单位也可以按往年方式自行录入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 四、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2022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自2022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月平均工资。2022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2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金额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为各7%、6%、5%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4786元、4102元、3418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为各5%、4%、3%、2%、1%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418元、2736元、2052元、1368元、684元。 八、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金额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为各7%、6%、5%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362元、310元、260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为各5%、4%、3%、2%、1%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260元、208元、156元、104元、52元。 九、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 《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降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一)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二)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十、经营困难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 按照 《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 (一)濒临破产、已停产或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缴存或上一年已批准缓缴的企业,经营仍然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三)经济效益差或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扣除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工资未达到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经职工本人同意后申请缓缴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程序是什么? 答: 按照 《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所在区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管理部应按规定将符合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条件的单位材料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十二、单位在基数调整时选择确定缴存比例后,是否还可以再次申请重新调整缴存比例? 答:单位在完成7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因需要可以变更缴存比例。单位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拨打12329热线具体咨询。 十三、同一单位内是否可以选择设定多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同一单位只能选择设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十四、工伤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仍由单位安排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仍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后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缴存基数由职工每月享受的伤残津贴标准代替工资收入计算。 十五、因疫情影响,阶段性缓缴单位是否需要参加2022年度基数调整? 答:本次疫情阶段性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缓缴期限届满后,单位应当恢复缴存,自缓缴月份起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正常汇缴操作)。单位恢复缴存,并在完成2022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再办理2022年度基数调整。 十六、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什么时间可以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 答:1、签约公积金网上汇补缴跨行支付的单位完成调整后隔日可通过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下载数据并进行网上汇补缴操作(客户端需下载更新数据后操作业务,网页版可直接操作业务)。 2、签约建行网上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的单位完成调整后可直接网上汇缴7月份住房公积金。 3、签约委托建行代扣代缴方式的单位完成调整后会在10日扣款或20日扣款。 4、其他单位完成基数调整后携带以下材料至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完成汇缴: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汇缴支票。7月汇缴人数发生变化的,还需携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北京市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8日发布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缴存基数上限比2021年的28221元提高了3663元。
广州明确,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深圳明确,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8892元。2022年1月1日前已在单位就职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2022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22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
可见,住房公积金不是你随意想交多少就交多少,不能太低,也不能过高,缴存基数上限一般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而下限一般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月起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有变
各地公布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但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是否变化,就要看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否调整了。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什么时候调整呢?一般是每年的7月份,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以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的。
所以,从2022年7月份开始,多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就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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